唐宋时期,石牌坊的使用有着严格的等级限制。唐代《六典》中有记载:“六品以上者,仍通用乌头大门”。而对于石牌坊的建制,政府也有着严格的规定,如官式石牌坊才能使用彩绘,民间普通石牌坊是不能够使用这些绚丽多姿的色彩和图案的。
可见,石牌坊的形象特征与其所代表的地位、阶层、荣耀密切相关。制作精巧、气势宏大的村口牌坊,象征着建造者的富有和权利。将族表文告张于坊门之上的传统很早就出现,明代以来山政府批准建造石牌坊嘉奖贤人义士、功臣良将等,则使石牌坊独立出来,成为象征族表和荣宠的文化符号。孔林的“万古长春”坊使用六柱五间五楼,仅是一个破例,只有孔子那样的“圣人”才能获此殊荣。
石牌坊的历史源远流长,“石牌坊”是中国早期乡间普通建筑的院门称为“街门”,即在两根直立的柱子上加一条横木组成门,后来为了防止雨雪的侵蚀,在横木的上方加上了屋檐,这种“茅屋横门”就是农村牌楼起初的形式。
在古代城乡中,大量存在的是里坊之门。里坊是中国古代城市居住区的基本单位,把城市划分为方形或矩形的里坊,里面整齐地排列着住宅,这种形式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形成了,古代称为“间”。
就石牌坊的位置而言,不论是在建筑群之前还是在通街大道上,总归是具有入口大的特点,因此提示和控制建筑、道路的空间应该是村庄牌坊的基本功能。后来这种模仿木构建筑的石牌坊,装饰口趋华丽,又增加了飞檐斗拱和各种其他附加的装饰物,离开里坊而成为一种独立的“小品建筑”,但是它原有的大门标志和表彰功德的功能依然保留下来。